壓力管道范圍規定為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.1MPa(表壓)的氣體、液化氣體、蒸汽介質或者可燃、、有毒、有腐蝕性、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。如果兩磁極間距太小,由于磁極附近磁通密度過大會產生非相關顯示,磁極間距太大會造成磁場強度不夠。磁極間距通常選用50-200mm。要求使用磁扼大間距時,交流電磁扼至少應有44N的提升力,直流電磁扼至少應有177N的提升力。
2003年6月1日頒發實施的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中,將壓力管道進一步明確為:利用一定的壓力,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。輸送流體介質,并且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10.0MPa,或者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4.0MPa且設計溫度高于或者等于400℃的工藝管道。管道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的種類繁多,各種材料各有特點和具體技術要求,材料選用復雜。管道上的可能泄漏點多于壓力容器,僅一個閥門通常就有五處。
GA2: GA1級以外的長輸管道;GB1: 燃氣管道;GB2:熱力管道;GC2:1.GC1級以外的工藝管道,2.制冷管道。輸送流體介質,并且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10.0MPa,或者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4.0MPa且設計溫度高于或者等于400℃的工藝管道。壓力管道是一個系統,相互關聯相互影響,牽一發而動全身。壓力管道長徑比很大,極易失穩,受力情況比壓力容器更復雜。